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顺利完成2021年党费上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收取2021年全年党费,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数为: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具体核算办法如下:
核算时应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包括岗位工资、校龄工资、职称职务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计算基数为:(岗位工资+校龄工资+职称职务工资)-(五险一金),教师、辅导员岗位按满工作量核定岗位工资。
2.党员缴纳党费的比例为:计算基数金额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4.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5.党费由各总支组织委员负责收缴。
请各总支、直属党支部在12月10日下午下班前,将2021年应收党费及党员缴纳党费登记表,经各总支书记签字确认并加盖党总支印章后交党政办党群部王艳老师处,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3214200861@qq.com。
附件:党员缴纳党费登记表(模板).xls
党政办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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